Lopinavir-Ritonavir對COVID-19無效
武漢研究 : Lopinavir-ritonavir
14天治療不會改善臨床狀況及降低病毒量
目前尚未有任何藥物可有效治療COVID-19。
之前的研究顯示 : 愛滋病藥物lopinavir (一種蛋白酶抑制劑)可降低SARS-CoV的活性,且lopinavir + ritonavir (另一種蛋白酶抑制劑)兩種藥物合用對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(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,SARS)有效。
為了評估lopinavir-ritonavir對COVID-19的療效,研究者於2020/1/18開始在武漢一家醫院進行臨床試驗。
共199位感染SARS-CoV-2的成人納入試驗。
納入條件為 : 影像學有肺炎表現,氧氣濃度 < 94%,氧氣分壓 < 300mmHg。
這些病人一部分接受標準治療,另一部分接受口服lopinavir-ritonavir
(400mg – 100mg)一天兩次共14天的藥物。
結果發現 :
1. 兩組分別在臨床狀況改善(平均16天),加護病房治療時間,呼吸器使用時間,氧氣使用期間方面皆無差別。
2. 28天內死亡率 : lopinavir-ritonavir組較低 (19% vs.
25%),但沒達到顯著差異。
3. 喉部檢體的SARS-CoV-2 RNA病毒濃度 : 兩組無差別。
這個立即進行的臨床試驗應被視為大流行期間其他臨床試驗的模範。
原本Lopinavir-ritonavir被視為可立即使用於COVID-19的口服藥,但很可惜的是沒有效。
雖然用了這個藥死亡率會降低,但其他方面的作用並不明顯。
然而,根據SARS-CoV-2 protease蛋白酶的結構,許多專家認為愛滋病藥物的蛋白酶抑制劑不太可能會有作用。
參考資料
1.
Cao B et al. Lopinavir–ritonavir in adults
hospitalized with severe Covid-19. N Engl J Med 2020 Mar 18;
[e-pub]. (https://doi.org/10.1056/NEJMoa200128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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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
Baden LR and Rubin EJ. Covid-19 — The
search for effective therapy. N Engl J Med 2020 Mar 18;
[e-pub]. (https://doi.org/10.1056/NEJMe200547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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