植入式去顫器 : 皮下和靜脈兩者一樣好

兩種去顫器併發症及死亡率相當 


過去20年,許多臨床試驗證實 : 經靜脈植入式去顫器(Implantable cardioverter-defibrillators,ICDs)可改善死亡率。 

然而,使用新型皮下ICDs的臨床試驗並不多。 

那麼,使用皮下ICDs帶來的存活好處是否和經靜脈ICDs相同呢? 

 

最新關於皮下和經靜脈ICD的比較研究PRAETORIAN,結果發表於新英格蘭醫學雜誌上。 

共收案849名有ICD適應症的病患 

若病人有下列狀況則會被研究排除 :  

1. 可因pacing改善的心臟節律 : 竇性緩脈(sinus bradycardia),心室頻脈(ventricular tachycardia)。 

2. 心衰竭有心臟再同步化治療適應症者。 

主要的研究目標為ICD相關併發症及不正常電擊的加總 : 兩者無差別。 

然而,若分別計算 :  

  1. ICD相關併發症 : 經靜脈ICD組較多。 

  1. 不正常電擊 : 皮下ICD組較多。 

次要研究目標為死亡率 : 兩者無差別。 

 

因此,在治療致命心室心律不整上,皮下和靜脈ICDs皆有效,且併發症發生頻率似。此試驗可幫助醫師和病患討論要植入哪種ICD。 

然而,此試驗只追蹤4年,不管哪種裝置之後還是可能有併發症產生。 

此外,此試驗排除過多可因pacing受益的人,使得適用此研究的患者沒那麼多,可普及性generalizability降低。 

 

參考資料 

Knops RE et al. Subcutaneous or transvenous defibrillator therapy. N Engl J Med 2020 Aug 6; 383:526. (https://doi.org/10.1056/NEJMoa1915932)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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