診斷妊娠糖尿病的方法
兩階段方式最能兼顧利害
美國預防醫學工作小組建議所有懷孕婦女篩檢妊娠糖尿病 (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,GDM)。
篩檢方式有兩種 :
1. 一階段法 : 美國糖尿病學會建議。產婦於空腹狀態下吃75克葡萄糖,2個小時後驗血糖。此法GDM定義為 : 空腹血糖≥92 mg/dL,吃糖後1小時血糖≥180 mg/dL ,2小時≥153 mg/dL。
2. 二階段法 : 美國婦產科學會建議。產婦在非空腹狀態下吃50克葡萄糖。GDM定義為吃糖後1小時血糖≥200 mg/dL。如果血糖沒有超過200 mg/dL但 ≥130 mg/dL,產婦就進入第二階段,吃100克葡萄糖後觀察3小時。第二階段GDM定義為下列時間點量血糖4項中符合2項以上 : 空腹血糖≥95 mg/dL,吃糖後1小時血糖≥180 mg/dL,2小時≥155 mg/dL,3小時≥140 mg/dL 。
為了評估哪種方式較佳,研究者收案23792位懷孕24-28週婦女進行臨床試驗,使用一階段法或二階段法診斷GDM。結果發表在新英格蘭醫學雜誌上。
懷孕婦女診斷GDM的比例 :
一階段法 vs. 二階段法 = 16.5 vs. 8.5%。
所有診斷GDM的婦女皆接受營養指導,常規血糖監測,並於需要時開立藥物。
兩種方法在孕婦及胎兒的預後並無差別,包含 : 大於妊娠週數的嬰兒 (large-for-gestational-age infants),周產期複合指標 (死產,新生兒死亡,肩難產,骨折,任何因出生造成的手臂或手掌神經麻痺),孕中高血壓或子癲前症,剖腹產。
兩方法的懷孕預後相同,但是二階段法診斷出的GDM只有一階段法人數的一半。
因此,一階段法可能會過度診斷GDM人數。
也許二階段法比較適合診斷GDM。
因為診斷GDM後,常規量測血糖對懷孕婦女會造成很大的負擔。
GDM婦女在生產後得到第二型糖尿病的機率會增加。
因此,我們建議這些婦女生產後4-12週再接受一次75克2小時的葡萄糖耐受測試。
此外,哺乳也能降低之後第二型糖尿病的機率。
參考資料
Hillier TA et al. A pragmatic, randomized clinical trial of gestational diabetes screening. N Engl J Med 2021 Mar 11; 384:895. (https://doi.org/10.1056/NEJMoa2026028)
留言